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食品安全衛生暨風險管理研究所碩士班修業暨學位考試實施辦法
106.08.08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條
本所碩士生得於入學後第一年第二學期起,於各學期課程結束前一個月提交論文計畫書。本所須於學生提交論文計畫書截止日期後二個月內,至少邀請二位老師及指導教授進行論文計畫書口試,碩士班研究生未通過此項考試不得參加論文進度報告。
第二條
申請畢業前必須參加兩次論文進度報告,至少邀請二位老師及指導教授擔任審查委員,於進度報告中提出審查意見供研究生參考。若綜合審查意件認定須修正論文進度時,則由指導教授組織論文指導委員會或自行指導學生修改。
第三條
申請畢業前必須修滿本所規定相關學分(必修10學分、選修16學分)且至少需擔任本所指定兩門課程之助教,並參與全國性或國際性會議,於會中提出口頭或海報報告。
第四條
英文畢業門檻(入學當年度8月1日前兩年內之證明有效)
學生畢業前須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一) 英文程度達全民英文檢定通過中高級檢定或以上。
(二) 英文程度達相當於TOEIC分數600分以上(採用當年或入學時成功大學所公布之英文語文能力對照表) 。
1.經至少四次考試,於碩三上時TOEIC分數達550分(含)以上但未達600分者可選擇下列替代方案:
方案一:報名本校經本所同意之語言中心外文組之推廣進修課程一學期,並通過取得證書。
方案二:報名參加醫學院或學校開授之學術英文課程(English for Academic Purpose) 一學期,並通過取得證書。
2.經至少四次考試,於碩三上時TOEIC分數達500分(含)以上但未達550分者可選擇下列替代方案:
方案一:報名本校經本所同意之語言中心外文組之推廣進修課程二學期,並通過取得證書。
方案二:報名參加醫學院或學校開授之學術英文課程(English for Academic Purpose)兩學期,並通過取得證書。
(三) 如有特殊情形,請指導教授提案,由所務會議決議之。
第五條
本辦法經所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